|
 |
|
|
 |
| |
記者從http://www.1635.cn/?w=東莞',window,'dialogWidth=1024px;dialogHeight=600px;');">東莞市勞動局獲悉,今年開始,該市勞動部門著力抓好勞動合同的簽訂工作,不讓http://www.1635.cn/?w=東莞',window,'dialogWidth=1024px;dialogHeight=600px;');">東莞只領不簽,交了費就算,在形式上應付。如企業不依法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年審一律不予合格。
“春節的加班工資和1月份的工資到現在都還沒發,老板老是賴著不給”,“答應每月5日發工資卻總是不能按時”。而當記者詢問這些投訴者與企業簽合同了嗎?大多投訴者都表示沒有,有個別投訴者表示當時也曾想要與企業簽訂合同,但企業不肯,后來就不了了之。
東莞市勞動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在處理拖欠工資投訴時,最常遇到的問題就是證據不足。他提醒http://www.1635.cn/?w=東莞',window,'dialogWidth=1024px;dialogHeight=600px;');">東莞者,入職一定要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根據合同協議,企業等用人單位有義務按照勞動者的勞動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并根據勞動http://www.1635.cn/?w=東莞',window,'dialogWidth=1024px;dialogHeight=600px;');">東莞、法規和雙方的協議,提供各種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受本單位成員的各種權利和福利待遇。遇到勞動糾紛時,合同則是認定勞動關系的最直接憑證,現在雖然“工資條”、“工作證”、“登記表”等均可作為憑證,但這些證據收集起來有一定難度。
東莞市勞動部門在進行相關檢查時就發現,為了逃避自己的責任,一些中小企業、私營企業總是想盡辦法不與員工簽訂合同。有的企業只是把合同領回去卻不與員工簽或者只簽部分員工應付檢查;有的企業是違規簽訂,讓廠方的人代替員工簽字,合同也不交給員工,全部保存在廠方手中。這些情況的出現造成了部分企業與員工關系僵化,勞資關系緊張。
東莞市勞動局表示,根據省廳要求,今年要以中小企業、私營企業等為重點,嚴格實施勞動合同http://www.1635.cn/?w=東莞',window,'dialogWidth=1024px;dialogHeight=600px;');">東莞理制度。不能讓企業只領不簽,交了費就算。要結合做實勞動合同簽訂、用工申報備案等工作,抓好勞動年審,明確具體審查標準。凡存在不按規定辦理用工備案、不依法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等情況的,年審一律不予合格,并責令其限期整改。
|
| |
| [打印此文][關閉窗口][返回頂部]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