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實習是職教的重要教學環節,但因為多種因素的影響,職校生實習期間的安全風險難以完全避免。“隨著今后職業院校學生離校實習規模的進一步加大,這個問題將會更加突出。”全國政協委員、中華職業教育社副理事長馬國湘日前在兩會上呼吁,采取多種舉措盡快解決職校學生實習期間的安全保障問題。 為保障學生合法權益,教育部2002年頒布了《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2007年,教育部、財政部聯合印發了《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辦法》,《辦法》規定:“要為實習學生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等相關保險,具體事宜由學校和實習單位協商辦理。” 但是,馬國湘委員說,在中華職業教育社組織的調研中發現,對于職業院校學生離校實習期間的安全保障問題,一般性保險無法解決,意外傷害險的針對性也不強,亟待開發新的專門性險種,而且上述《辦法》對于實習單位均無約束力,實習單位對于實習學生的安全事故幾乎不承擔責任。目前的普遍做法是由學校單方面為學生購買意外傷害保險,這大大增加了學校的壓力。 “截至目前,針對這個問題的新險種尚未開發出來,職業院校學生實習期間的安全保障問題仍未妥善解決。”馬國湘委員建議,教育部、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加快工作步伐,盡快增設保障職業院校學生實習期間人身安全的新險種。 馬國湘還建議,教育部會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等有關部門制定具體政策,明確在職業院校學生實習期間,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和實習單位各自在安全工作中的職責、權利和義務,并加大督查力度,切實把職業院校學生實習期間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