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學生去企業實習,學校或企業必須為學生購買意外傷害保險。記者近日從武漢市教育局獲悉,該市出臺新規,對中職生校外實習進行規范。 據了解,武漢市新規明確指出,要為實習學生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等相關保險,具體事宜由學校和實習單位協商辦理。實習期間,學生人身傷害事故的賠償,依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規處理。 此外,學生到實習單位實習前,學校、實習單位和學生本人或家長應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各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該規定還要求,學校不得安排一年級學生到企業等單位頂崗實習,不得安排學生從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有安全隱患的工作;不得安排學生到酒吧、夜總會、歌廳、洗浴中心等營業性娛樂場所實習;不得通過中介機構代理組織、安排和管理實習工作。 同時,學生不得自行在外聯系住宿,未經批準擅離或調換實習單位的,實習成績為零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