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在扶持中等職業教育的國家助學金,本應當直接發放到學生的“銀行儲蓄卡”內,但淄博市淄川第二職業中專卻將國家助學金打到所謂的“校園銀行卡”內,規定學生只能在校園內消費,不能取出現金。 2007年9月底,淄川第二職業中專根據國家規定,組織了國家助學金申請工作。據了解,符合申請資格的“在校一、二年級所有農村戶籍的學生和縣鎮非農戶口的學生以及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該校各個班級占大多數。這筆每年1500元的國家助學金讓受助學生和家長感到非常高興,“一年學費在2200元左右,國家的助學金相當于大半年學費了。”家住臨淄區的學生家長張松齡先生(化名)說。 但淄川第二職業中專對國家助學金的發放辦法卻讓學生們失望。1月上旬,學校陸續將首期600元助學金發給學生,“學校把錢打到購物卡里,只能在學校里用。”2006級學生張莉(化名)告訴記者。記者從一名2007級男生手中看到了這種“購物卡”。該卡一面空白一面標有“萬通卡”字樣。不過,“萬通卡”并不能“萬通”。學生們說,這種卡只能夠在學校里的兩個食堂和一個超市使用,每天限額30元,不能取現。 卡的發放在校園掀起了“消費熱潮”。張莉說,學生們紛紛去學校唯一的超市購買方便面、火腿腸、口香糖、糖葫蘆等零食,“超市供不應求,連貨架都空了”。 14日,記者在淄川第二職業中專外隨機采訪了約15名學生,他們均對學校將助學金打入“購物卡”的事情進行了證實。據了解,除了2006級兩個班尚未發放外,該校其他班受助學生都領到了這種卡。 在學校1月11日發布的《致家長的一封信》中,校方稱,已經將國家助學金打入受助學生的“生活賬戶”。在該校校園網14日發布的一篇消息中,校方換了個說法,稱已經將首期國家助學金打到學生的“校園銀行卡賬戶”。 有家長指出,不管是“生活賬戶”還是“校園銀行卡賬戶”,學校的做法似乎都有違反國家相關規定之嫌。根據《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學校“要為每位受助學生分別辦理銀行儲蓄卡,直接將助學金發放到受助學生手中”。“校園銀行卡賬戶”顯然不能跟銀行儲蓄卡畫等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