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網北京5月8日電(記者董宏君)首次全國組織工作滿意度民意調查已完成,記者日前從有關部門獲悉,干部群眾對組織工作的滿意度為73.55分,對組工干部形象的滿意度為73.58分,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滿意度為67.04分,對防止和糾正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的滿意度為66.84分。 調查對象中,對組織工作表示“很滿意”的占21.36,“滿意”的占37.63,“基本滿意”的占30.71,“不太滿意”的占5.49,“不滿意”的占2.08,“不了解”的占2.58。還有0.15的調查對象未評價。 對組工干部形象表示“很滿意”的占20.36,“滿意”的占38.70,“基本滿意”的占31.67,“不太滿意”的占5.35,“不滿意”的占1.66,“不了解”的占2.18。還有0.08的調查對象未評價。 對選拔任用干部工作表示“很滿意”的占15.83,“滿意”的占30.41,“基本滿意”的占34.26,“不太滿意”的占10.97,“不滿意”的占4.01,“不了解”的占4.44。還有0.08的調查對象未評價。 對防止和糾正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表示“很滿意”的占15.41,“滿意”的占30.03,“基本滿意”的占33.19,“不太滿意”的占11.24,“不滿意”的占3.95,“不了解”的占6.09。還有0.09的調查對象未評價。 為全面、科學、準確地反映全部調查對象的滿意度,國家統計局按照國際通行的民意調查滿意度計算方法,即賦值加權計算法,得出干部群眾對各項調查指標的滿意度值。計算公式為:滿意度=“很滿意”比例×100 “滿意”比例×80 “基本滿意”比例×60 “不太滿意”比例×30 “不滿意”比例×0,滿分為100分。 調查由中央組織部委托國家統計局獨立組織實施。2008年7月,國家統計局采用抽樣問卷調查的方式,在中央機關和全國各省、市、縣、鄉、村各層次的干部和群眾中隨機抽取近8萬人開展了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