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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業地區發展不平衡問題,是制約我國律師職業化進程的重要因素,隨著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實施,西部律師業發展相對落后的局面如果不僅快扭轉也很難適應在西部開發中法律服務的需求。因此,無論是從加快我國律師職業化的進程的角度,還是國家西部大開發的發展戰略的角度,對律師業地區發展不平衡問題都應該引起高度的重視。律師地區發展不平衡問題,直接影響了我國律師職業化的總體進程。因此,要推進我國律師職業化的進程,就必須高度重視律師業發展地區不平衡問題。解決這一問題的觀鍵,就是要采取分類指導,政策扶持等措施來縮小地區發展不平衡問題。 (一)、是要對西部律師業的發展給予更多的政策支持[3] 。 如律師稅收上的優惠政策,鼓勵西部律師與東部律師聯合辦所,促進西部律師事務所上規模、上層次等,制定優惠政策鼓勵高層次法律人才向西部流動。 (二)、是對西部律師業要加大改革力度,推進當地律師職業化進程。 西部律師業發展緩慢的一個重要原因是西部一些地區律師職業化程度較低,如國有所改革的步伐太慢,律師職業的積極性沒有充分調動起來,沒有在律師事務所內部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激勵機制。 (三)、是要采取措施,加大教育培訓的力度,著力提高西部律師的素質。 為適應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實施吸引外部人才并不能解決實際問題,還是要立足本地人才的培養和素質的提高。要著力通過培訓教育等手段提高西部律師素質。 (四)、要積極培育西部法律服務市場,為律師業的發展創造良好的執業環 律師管理部門要加強同其他部門的聯合,在西部一些大型項目上要求律師 提供法律服務。同時要加強對西部法律服務市場進行整頓和規范管理,為西部法律市場的培育和律師的執業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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