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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師缺乏歷史資源的支持。 一個社會有其文化傳統,現在社會仍受其影響。我發現中國古代社會邏輯學不發達,與西方相比缺乏層層論證。如東西方都出現的對話題文章,孔子的話很簡練,缺乏明確界定,例如何為“仁”;而柏拉圖則特別長,對概念的界定很清晰,層層跑析,例如何為“正義”。不講邏輯是中國法律史和思想史的最大缺陷,這便導致了社會對律師以“敵意”,如儒家學派對鄧析的攻擊,律師這一職業在中國歷史上未出現,而訟師訟棍與律師想差甚遠,F在人們對律師的看法仍有不同,并沒有把它作為令人尊重和高尚的職業,甚至還對律師做一些不合理的限制。因而,律師這一職業并未得到到中國傳統文化的支持。 。ǘ⒐倜窀糸u帶來的律師地位難以提高。 我們都知道,法官的職業從本質上是反等級的,以為司法獨立說到底是法官獨立,是排斥等級的,可是,我國的司法改革中也涉及法官的等級制度問題。官本位滲透到社會的各個方面,導致了對律師的不尊重,律師在公共生活中不能享有崇高的地位,因而社會中出現李有些律師借助“行政職位”來提高自己地位的現象。則當然不是一種好的現象,因為律師應該有自己的知識榮耀和邏輯。 。ㄈ┞蓭熯x用標準還不夠高 現在律師資格考試受到了關注,并且有嚴格的趨勢。但在參加律師資格考試的標準方面,我國恐怕是最低的,在國外一般需要有四年的法學本科學習。當然,我們所要求的參加律師資格考試的標準有歷史原因,有其一定合理性。但現在隨著對法學教育的反思,參加考試的資格標準會有所提高,以便形成一個高水準的律師共同體,以保證我們的產品質量。所以律師要獲得自己的尊榮必須提高自己的標準,法官、檢察官也是這樣。 。ㄋ模┞蓭熯^濃的商業氣息會損害律師履行自己的使命[1] 律師是法律職業者,有正義于改進社會現狀的利益在里面,它不僅僅是個“飯碗”,還應是一種抱負,否則會成為社會中不受歡迎的人,甚至會成為社會的敵人。 。ㄎ澹┞蓭熉殬I的倫理規范缺乏廣泛的社會認知 律師有其獨特的職業倫理規則,它不同與其它職業,甚至不同與法律中的法 官職業,例如律師為其客戶保密的義務。這些職業倫理規范不僅僅要在律師界達成共識,更要讓社會了解律師職業的特點,理解和尊重律師職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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