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二十四日電 (記者趙建華)中國國資委提醒中央企業,要審慎運用金融衍生工具,不得盲從,防止被誘惑和誤導;嚴格堅持套期保值原則,禁止任何形式的投機交易。 國資委責令各中央企業,清理境內外從事的各類金融衍生業務。期貨、期權、遠期、掉期及其組合產品(含通過銀行購買境外機構的金融衍生產品),都在清理范圍之內。清理情況需向國資委作出書面報告。 二十四日,國資委負責人介紹說,將對業務規模較大、風險較高、浮虧較多,以及未按要求及時整改造成經營損失的企業,開展專項審計調查。資產負債率高、經營嚴重虧損、現金流緊張的企業將不準開展金融衍生業務。 該負責人介紹說,有少數中央企業對金融衍生工具的杠桿性、復雜性和風險性認識不足,存在僥幸和投機心理,貿然使用復雜的場外衍生產品,違規建倉,風險失控。特別是國際金融危機以來,國際大宗商品價格、匯率和利率波動幅度不斷加大,個別企業金融衍生業務產生巨額浮虧,嚴重危及企業持續經營和國有資產安全,造成不良影響。 國資委責令企業嚴格執行審批程序,不得超越規定經營范圍,不得從事風險及定價難以認知的復雜業務。持倉規模應當與現貨及資金實力相適應,違規經營或發生重大損失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國資委還提醒各中央國企,加強金融衍生業務監管。從事金融衍生業務的企業,要建立定期報告制度。發生重大虧損等重大事項,要在三個工作日內報告。從事境外金融衍生業務時,慎重選擇代理機構和交易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