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8日電據國家財政部網站消息,為加大對乳制品企業的政策扶持力度,幫助乳制品企業解決資金短缺問題,切實保護奶農利益,財政部發布通知,延長原料奶收購貸款中央財政貼息政策期限。 一、國家對原料奶收購貸款財政貼息政策延長至2009年3月底。自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借款人新增的用于原料奶收購的貸款,按貼息期內實際貸款期限據實貼息。 二、延長期貼息率仍按《財政部關于印發<原料奶收購貸款中央財政貼息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金[2008]107號)規定的3.105執行。 三、2009年4月30日前,符合貼息條件的乳制品企業憑經辦銀行確認的結息憑證,借款合同等材料向所在地財政部門申請貼息。 四、各省級財政部門收到企業貼息申請后,應按財金[2008]107號文件規定程序,對貼息申請進行匯總,送財政部駐當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審核后,于2009年5月20日前上報財政部申請貼息。貼息資金撥付按財金[2008]107號文件規定執行。 五、各地省級財政部門收到本通知后,請于2009年4月20日前統計上報原料奶收購貸款貼息工作進展情況,包括地方財政出臺的配套貼息政策、納入原料奶收購貸款中央財政貼息范圍的企業經營情況、貼息政策實施效果與建議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