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央視國際記者19日從不同權威渠道獲悉,十屆全國人大創設的“專職常委”制度在新一屆人大將進一步深化,十一屆人大將繼續設專職常委,并增加人數。 “一些計劃中的專職常委候選人已經被放到相應省份,在地方上參加全國人大代表選舉。”一名接近全國人大的人士說。 據其透露,選拔的方式和標準和上屆相似,還是年紀輕,有專業背景。專職常委經過五年的實踐,上屆十名專職常委中,有四人被提拔到人大行政領導崗位。在十七大報告中,明確提出要“加強人大常委會制度建設,優化組成人員知識結構和年齡結構”。 與增設專職常委并行的是,2007年3月份,全國人大對立法工作體制作出調整,由全國人大法工委承擔立法工作的各項職能,負責統籌立法工作全過程。 專職委員制度清晰化 “上一屆專職委員的工作是出色的,他們中的絕大多數,將在本屆人大留任。”全國人大一名人士表示。 自十屆人大19名特別委員當選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以來,經過了五年發展,專職委員制度的走向已經逐漸清晰。 2003年3月15日,159名新當選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名單中,出現了19名“特別”委員。這些人或是來自政界的司局級干部,或是來自學界的知名學者,一個共同特點是都年富力強,具備豐富的經驗和法律、經濟等專業知識。 此后不久,他們中的10人即卸去了原有職務而將行政關系轉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成為專職委員,全職全心地供職于全國人大常委會。 當年8月27日,在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上,吳邦國委員長宣布了一項新任命:10名年輕的專職常委為7個相關專門委員會主任委員助理,此舉意味著專職常委擁有了行政職務和相應的行政級別。 “為了更好地發揮這些新人的作用,需要給他們更大的空間及權力,所以設立了主任委員助理一職。”全國人大一位人士說。 一年之后有四人得到進一步的提拔:信春鷹(原職是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沈春耀(原職是國務院法制辦公室黨組成員)被任命為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何曄暉(原職是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刑事申訴廳廳長)和李連寧(原職務是教育部部長助理)被任命為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副秘書長。 “從這些提拔任命,可以看出有關方面對這些專職委員工作的肯定。”全國人大方面有關人士說。 而19名特別委員中的另外9名,雖未獲得行政職務,但在參政議政方面,仍發揮著重要作用。比如鄭功成委員,一直在《勞動合同法》等社會保障方面屢屢發聲。 “上一屆專職委員的工作是出色的。本屆人大還將增加專職委員的人數。”人大方面有關人士表示。 現在雖然各省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陸續選出,但還需得到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的審查。 法工委擴編擴權 全國人大常委的工作職責主要有四點:立法、監督一府兩院、任免官員及決定權。現階段立法是人大工作中最重要也最專業的一塊。與人大專職委員改革同時進行的,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法工委)的擴編擴權。 2007年3月,全國人大對立法工作體制作出調整——法工委承擔立法工作的各項職能,負責統籌立法工作全過程;把原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秘書二局(以下簡稱“秘書二局”)的擬定立法規劃、立法計劃的職能,合并到法工委,并撤銷秘書二局,成立法工委立法規劃室。 曾參加過多次立法的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副院長李曙光說,這將有利于增強立法工作的協調性,從而減少法律之間撞車的現象。 全國人大的立法規劃和立法計劃職能,原來是由全國人大辦公廳的秘書二局負責。 秘書二局一般會先召集國務院法制辦、全國人大各專門委員會等部門,提出各自在未來5年或1年的立法計劃。經過協調后,召開專家會議聽取專家意見,最后確定立法規劃,并提交委員長會議審議,再由委員長會議提交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 將立法工作的各項職能統籌到法工委后,立法的統籌性和專業性將得到加強。 在編制上,法工委也得到擴編——九屆人大期間,法工委編制是略超100人,而十屆人大這五年,法工委編制近200人(實有工作人員170多名)。21世紀經濟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