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央視國際新華網(wǎng)消息:2007年12月8日1時許,河南鄭州鄭東新區(qū)幾位民警夜巡至金水東路與107國道交*口時,發(fā)現(xiàn)路邊停著一輛藍色的魯R86371出租車,車內(nèi)坐著的4名乘客中,有兩人神色慌張。民警盤問,竟查出一起跨越數(shù)省的特大販賣嬰兒團伙案。前日,該團伙3人被高新區(qū)檢察院批捕后,移交給云南警方。對被販賣嬰兒的追查,也在進行中。 凌晨發(fā)現(xiàn)可疑車輛 2007年12月8日凌晨,鄭東新區(qū)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夜班民警毛濤和楊祖驥等4人,駕警車巡邏至107國道與金水東路交*口時,見到一輛山東牌照的出租車,車停在路邊,一名乘客把頭伸出車窗外在接電話。見到民警后,接電話的男子突然縮回車內(nèi)。民警下車對出租車內(nèi)乘客詢問,發(fā)現(xiàn)他們說話前言不搭后語。細心的民警發(fā)現(xiàn),車內(nèi)有多件嬰兒衣服以及4個嬰兒奶嘴,卻沒有發(fā)現(xiàn)嬰兒。“沒有聽說一個嬰兒出門用4個奶瓶的,車內(nèi)雖然沒嬰兒,但應該有問題。”民警分析當時的情況。隨后,4名乘客和車輛被帶到刑偵大隊,警方對4人分開詢問,1小時后,一個特大販賣嬰兒案浮出水面。 3天賣了3名嬰兒 家在新鄉(xiāng)長垣縣的43歲的程國明,雖然辦了一個戲班子,但那點收入越來越滿足不了他的胃口,當他聽說有人從云南帶來嬰兒賣到內(nèi)地有利可圖時,他就想到了妻子的老家云南廣南縣。程向警方交代,2007年12月5日,他趕到云南后,和云南兩名婦女帶來兩名不滿月的嬰兒,一名賣了9000元,另一名賣了4300元;隨后又有人送來一名男嬰,但沒有賣掉。去年12月6日,程又把帶回來的一個男孩以26500元賣掉,并把一名沒有賣掉的女嬰帶回到新鄉(xiāng)家中,讓妻子代養(yǎng)。就在他等另外兩名云南婦女帶回嬰兒時,被警方抓獲。 “買一個男嬰2.5萬元,女嬰700元左右” 程說,因為他多次去云南,對廣南縣的情況十分熟悉。“我去云南找到朋友,他們負責弄嬰兒給我。但我是男的,抱著不到一個月的孩子,絕對會露餡,所以,我一般在云南本地,隨意在街頭找一些女的,帶孩子來鄭州。在鄭州,我的鄰居陳華菊接應這些帶嬰兒的云南婦女,我和陳等人,一起到山東東明縣去賣,這幾個嬰兒都賣到了這個縣,因為這個縣我有幾個熟人。”程向民警交代事情的經(jīng)過。在問及這些嬰兒的由來時,程只是說都是朋友從別處弄來的。“都是廣南縣的幾個朋友弄來的,最大的不超過2個月,有的只有幾天,因為越小越好賣。在云南,我每名男嬰付給朋友2.5萬元,女嬰看外表,有的付給他們六七百元,有的兩三千元不等。”“3個月經(jīng)我手賣過12個嬰兒”為了掙錢,糊里糊涂和程國明一起抱女嬰到河南的李玉蓮,一直不明白她的行為是犯法的,不停地說自己只是幫助人家抱孩子。李跟程素不相識,一起到米粉店吃了一碗米粉后,給家里人說了一聲到鄭州找個朋友馬上回來,就抱著程從朋友處買來的孩子,一起乘火車來鄭州了,跑一趟“掙”1000元錢。 在該案件中,36歲的陳華菊專門在火車站附近,等著接應從云南抱來的嬰兒。陳說,每賣一個嬰兒,她能得500元錢。“2007年8月到被抓住的3個月中,經(jīng)過我的手已經(jīng)賣了12個小孩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