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考生體檢定于2007年12月20日進行,請受檢考生攜帶《準考證》、《身份證》、一寸同底彩色照片四張和體檢費150元(考生自理)于2007年12月20日上午7:00在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門口集合。司法警察職位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標準和項目執行。其他職位按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實施細則》規定的標準和項目執行。如患白癜風等皮膚病或紋身等有可能影響職業形象的身體因素,省高院與省委組織部共同研究后,決定是否取消考生的錄用資格。體檢前,考生不得進食、飲水。違者,將視情嚴肅處理。二00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