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中國法院網(作者:陳思)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在11月23日召開的全國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會議上,從四方面闡述了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基本任務。肖揚指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基本任務是:緊緊圍繞黨的十七大對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部署,把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作為改革決策的根本依據,把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司法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進一步完善機構設置、職權劃分、管理制度和保障制度,進一步健全權責明確、相互制約、高效運行的司法體制,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這個基本任務可以分解為以下四個方面:一是優化司法職權配置,解決好法院系統內部權力結構問題。合理界定司法職權,實現司法職權相互制約監督的最佳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要進一步優化人民法院內部審判機構、管理機構之間的分工,推動建立分工合理、職責明確的新型司法體系。要從立案到審判、到執行的不同環節,建立以審判權為中心的管理體制,形成配置科學、運行順暢、公開透明的司法工作機制。 二是加強保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的制度建設,解決好法院如何公正司法的問題。要堅持任何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干預審判的憲法原則,確保法院和法官依法獨立公正地審理案件。要積極探索能夠有效抵御各種干預的司法體制機制建設,防止和避免對司法活動的不良影響。全面貫徹執行民事審判監督制度和執行制度,建立完善的訴訟程序運行機制,逐步提升司法的公信度。 三是完善制約監督機制,解決好法院如何運轉和管理的問題。要建立審判權與監督權符合司法活動規律、科學合理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建立統一的審判質量效率評估體系,建立健全法官懲戒機制,加強審判監督、紀律監督,處理好輿論監督與依法獨立審判的平衡關系。 四是建設高素質的法官隊伍,規范法官行為,解決好法官的組織配置和司法作風問題。要加快建立法官員額制度,積極推行法官助理制度,深入推進法院工作人員分類管理,完善有利于各類人員各盡其能的管理體系,形成身份明確、職責清晰、管理嚴格、配置合理的人事體制格局。要切實解決法官編制緊張、待遇偏低、人才流失、斷層現象嚴重等困擾法院發展的難點問題,進一步完善法官職業行為規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