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法院切實確保經濟有困難的當事人打得起官司5年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140.7萬件為當事人減緩免訴訟費64億元 10月10日中國法院網(作者:袁定波)人民群眾“告狀難”曾是長期困擾人民法院工作的一大難題。為破解這一難題,近年來,最高人民法院進行了一系列改革,對于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全面落實司法救助的有關規定。5年來,全國法院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140.7萬件,為當事人減緩免訴訟費64億元。 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修訂了《關于對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規定》,擴大了司法救助范圍,簡化了司法救助審批程序,加大了司法救助力度。依法完善司法救助制度,進一步明確司法救助的具體條件、標準和程序,提高公開性和透明度。 新的司法救助制度加大了對下崗失業人員和農村“五保戶”、城鎮“低保人員”司法救助的力度。對追索撫養費、贍養費、賠償金、勞動報酬等案件中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以及農民工、下崗職工、孤寡老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采取緩減免訴訟費的司法救助措施,使貧困者打得起官司,充分發揮司法救助在平衡社會利益、維護弱勢群體合法權益,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方面的作用。 為方便群眾訴訟,全國各級人民法院普遍推行公開立案,改善案件受理環境,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在立案環節普遍開展訴訟導引、訴訟風險提示等工作,采用柜臺式、一站式立案流程,隨來隨立,絕大部分一審案件可以在一小時內完成立案,其中相當一部分案件可以在20分鐘內完成立案,極大地方便了當事人訴訟。有些法院還采取了網上立案、預約立案、巡回立案、登門立案等靈活多樣的立案方式。 5年來,各級法院進一步加強對當事人合理訴求的保護,大力推進立案審判專業化建設,不斷強化審判監督職能,各項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各級法院共受理案件4427萬余件,及時將大量社會矛盾糾紛納入司法解決渠道,切實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共受理申訴和申請再審案件82.9萬件,審結80.4萬件,啟動再審27.4萬件,審結26.7萬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