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中國法院網(作者:黎虹)在今天上午開始的第一次全國法院人民陪審員工作會議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在闡述中國特色人民陪審員制度是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時指出,中國特色人民陪審員制度有利于提高訴訟效率。肖揚說,與英美國家陪審團制度程序繁瑣節奏冗長不同,人民陪審員與法官組成合議庭參與審判活動,與提高訴訟效率并不矛盾。現行法律之所以將適用陪審的案件界定為社會影響較大和當事人申請陪審的案件,也是出于保證司法效率的考慮。首先,當事人申請陪審,前提是出于對人民陪審員的充分信任,人民陪審員來源多、分布廣,社會經驗豐富,專業特長明顯,面對形形色色的案件當事人,可以做到設身處地、現身說法,既能提高調解效果,又能增強判決的可接受性,使案件順利解決,減少訴訟周期。其次,案件社會影響較大,往往來自方方面面的干擾也較大,由隨機產生的人民陪審員參與庭審,可以使合議庭成員有效抵御各種外界干擾,集中精力審理案件。第三,實行人民陪審員制度,為案件審判的繁簡分流創造了條件。人民陪審員參加合議庭審判案件,可以使審判資源進一步實現合理配置,既可以促進合議庭辦案質量的提高,又能夠保證獨任法官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適用簡易程序快審、快結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