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南海網北京消息據《民主與法制時報》報道:8月9日,濟南“7·9”爆炸案一審宣判,原濟南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段義和被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爆炸罪、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數罪并罰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卷宗顯示,由于段義和逐漸對情婦柳海平產生厭煩情緒,并欲擺脫其糾纏,與身為濟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三大隊副大隊長的侄女婿陳志經過多次密謀,最后以爆炸方法將柳炸死。 被判死刑大叫“不服” 8月9日,濟南“7·9”爆炸案一審判決,在聽到死刑判決后,段義和臉色霎時變白,在法庭上大聲說“我不服”。 “他沒有想到會被判處死刑,預測的刑罰是死緩。”濟南“7·9”爆炸案專案組一位成員分析說,段義和是個非常聰明的人,他被“雙規”后,感覺事情已敗露。所以“雙規”后不到兩個小時,段義和就主動向武警戰士要了紙和筆,用了不到半個小時,就寫好了一份“坦白交代”材料,主動承認自己是“7·9”爆炸案的指使者,并把自己受到情婦糾纏的情況向組織作了“實事求是的坦白”。“他把這個坦白交代材料當作一根救命稻草。” “段義和的聰明還在于,他在坦白了爆炸殺人后,還主動向專案組交代了有關部門并沒有掌握的受賄犯罪,并把向他行賄的人員列出了一個詳細名單,交給專案組。”一位檢察官說,“根據段義和的交代,山東省檢察院反貪局很快就查清了他的受賄犯罪事實。” 據一位知情者介紹,段義和被“雙規”后,有關部門就對段的辦公室和在濟南的各個住所,進行了詳細的搜查,包括在爆炸現場附近段義和與情婦共筑的“愛巢”,共搜出現金600多萬元。 情婦逼婚索要百萬巨款 8月6日的庭審中,段義和在作最后陳述時說了這樣一句話:“我從一個農民一步步成長為一名高級干部,是黨培養的結果。之所以走到今天這樣一個結局,完全是因為那個女人。” 段義和說的那個女人就是其情婦柳海平。柳海平出生于1976年7月14日,比段義和小了整整30歲。兩人認識并發生性關系已13年了。1994年2月,時任山東省電子工業局黨委書記、副局長的段義和,被組織上派往聊城地區,掛職擔任聊城地委副書記。因其妻子在山東省立醫院工作,所以段義和只身一人前往聊城。為安排好這位副書記的生活,聊城地委辦公室讓段義和住在地委招待所一個豪華套間里,并協調招待所派專人照顧。當時年僅18歲、長相十分漂亮的柳海平成了段義和的專職服務員。 在聊城掛職地委副書記一年半,段義和把柳海平發展成為自己的情婦,并把她的戶口由農村轉為城鎮,掛靠在聊城某電子集團。回濟南后,段義和繼續擔任山東省電子工業局黨委書記、副局長,不久,他就把柳海平“調往”濟南,安排在濟南一家街道辦事處下屬的工廠上班,并在濟南為柳海平購置了一套住房“金屋藏嬌”。 1997年年底,段義和調任濟南市委副書記,并兼任濟南市委組織部部長。“段義和在濟南市擔任副書記4年多,然后升任濟南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官至副省級。 也就是在這個時候,段義和開始索賄、受賄,他需要大量金錢來供養這位漂亮的情婦。但時間長了,段義和的妻子知道了。為徹底打消段義和繼續包養情人的念頭,段的妻子通過關系,讓人給柳海平介紹了一個在省城某醫院當醫生的對象,并很快結了婚。但段義和與情婦藕斷絲連,情婦的丈夫發現后,與柳海平大吵后離了婚。離婚后的柳海平又讓段義和給她購買了一套130多平方米的高檔商品房,作為他們經常幽會的地點。 柳海平離婚后經常纏著段義和,除繼續索要錢財外,還流露出要與段義和結婚的想法,纏著段義和非要把她的后半生安排好不可,否則就要“采取必要的措施”,這讓段義和大為不滿。 段義和于是提出“分手”,柳海平提出了兩個條件:一是再給她100萬元“青春損失費”,二是給她買一輛小汽車。 “既憎恨又貪戀的矛盾心態,讓段義和覺得,只有除掉她才是上策。”專案組一位人士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