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南海網新華網太原7月24日電(記者葉健)濫發、群發誘騙性短信的不法SP企業(通信短消息服務經營企業)在山西被戴上了“緊箍咒”。日前,山西省通信管理局出臺規定,對山西省相關電信企業和SP企業的短信群發行為做出規范。 根據山西省《關于進一步加強短信息宣傳管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者在采集、開發、處理、發布信息時,應對信息內容進行審查,不得提供國家明令禁止傳播的信息,信息準確率應達到95以上。 《意見》規定,對具體業務進行推廣和宣傳時,應告知用戶收費標準、收費方式、終止服務方法和咨詢投訴電話;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全省或市級范圍的短信群發時,只允許在其歸屬地用戶群內進行,不可以向歸屬地以外的用戶進行群發。 《意見》規定,重要內容須經有關部門批準才能發送:對于事關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國計民生、人身安全、重大自然災害、公共突發事件等信息內容的短信群發,發送范圍為全省時,要求內容提供方提供省政府或省級領導批示的書面意見;發送范圍為市級時,要求內容提供方提供當地政府或當地政府領導批示的書面意見。 《意見》還規定,未經用戶同意,基礎電信企業和SP企業不得利用平臺外呼形式強行發送廣告類信息或強行推薦某項業務。與相關部門合作開展的行業應用類短信群發,應嚴格按規定向本企業注冊用戶群內發送,不得向非注冊用戶發送。 |